网友小狐狸6770 2005年12月22日 09:24发表于21CN社区
例举事实:
1 、2004年,物管以为了便于小区管理为由而要求业主们办业主卡,热火朝天地办好后,没有业主卡的人乘出租车也只能乘到大门外,还要被盘问具体的住址(暂且先不说物业公司的人员到底有没有权利盘问业主们的住处或者个人信息,暂且先不说这种方式的合法性)。但不久,此项措施就流于形式,保安们想放就放,想问就问,业主们或者是非业主们“运气好”的时候不经过盘问就可以进来,“运气不好”的时候就得被盘问一番。
2 、2005年,物管又以便于管理为名,建造了IC卡门禁系统,要求业主们每人每张卡交钱办理。OK,业主们也都办了,但请大家可以到门口看看,IC卡是否又真的起到作用,某一时间内如果有多人通过,第一个人用卡开门后,其他人都可以跟随进入,后面跟随进入的就是有一百人,保安都不会问一句。并且将本来宽阔地人行路面改造成只能两人擦肩而过的窄门,在门边放置保安小亭,甚至让保安站在小亭旁边,更加阻碍业主们进出。
3 、物管说在进门处有小车供业主们推大件或超重物品进入,请大家留心看看,门口的小推车有几辆?一天里又有多长时间是能看到有小推车放置的?
4 、保安和业主吵架,保安队长出来证明,当班保安没有骂人。而且现在,保安们辱骂业主和业主吵架也已经是家常便饭。如果业主们也有错的话,那么请问,一个巴掌拍得响吗?保安们的素质,管理人员的素质足以成为小区的服务者吗?请问,业主们交的管理费到底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回报?
我们相信一些措施是为了业主们的生活环境更好,但如果只花钱却不能起到实际作用的事就只能是业主们的麻烦,物管到底是来维护业主们利益的,还是在为难业主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