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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减租不报税?租客可Sayno

2019-01-14 07:48 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有关“出租房产税与个税租房专项附加扣除”引起了讨论。记者身边的房东分成两派,一派认为出租房产税是法定义务,他们不会阻拦租户填报租房信息;另一派则宁愿主动减租一两百元吸引租客不做租房个税扣除填报。

  广州市民冯女士是一位房东,她对记者表示,租房个税抵扣应纳税收入1500元,实际上租客能够获得的个税减免每个月可能是几十元而已,她主动提出给租客减租一两百,但租客都不回微信,让她非常恼火。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抵扣应纳税的收入,在综合扣除应纳税收入后,才根据对应的个税税率来进行个税扣缴,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而广州市区租房抵扣个税的标准是1500元,租客整租广州市区一套一房或两房的单位,每月租金预计在2500~4000多元,业主主动提出减租一两百,与租房个税申报登记减免几十元税款,从实际获得利益来看,的确是业主私下减租的诱惑力较大。

  对于租客来说,出租房产税是业主税,追缴与他们无关,他们希望体现自己在个税专项附加抵扣中个人可以得到的利益。

  记者一位朋友出租车陂一个两房单位给一家公司作为员工宿舍,对方要求出具租赁发票,她一定要去做租赁备案登记以及缴纳出租房产税。这位朋友表示,由于公司知道这会增加业主的负担,故此在租价上比市价主动提高了两三百元,这位朋友非常高兴,每次都主动提前开具租赁发票。

  我们一直呼吁要建立诚信社会,不少人只是停留在嘴上。如今出台了个税专项扣除,真正为大家减负,如果大家都瞒报与作假,诚信社会又怎能建立起来?

编辑:潘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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