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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事件”为何带给新城控股致命危机?

2019-07-26 09:41 来源:南方网

  楼市观察

  距离王振华出事、新城控股“黑天鹅”爆发已经过去20多天,但这家规模房企面临的危机尚未完全解除。

  从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来看,新城控股的信息披露情况大致做到了及时准确。但复盘整个事件,新城控股的信息披露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根据新城控股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内容,现任董事长王晓松实际在7月2日已获知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7月3日13:00-14:00向公司董事及主要高管统一告知情况,15:00左右前往派出所领取书面拘留通知书。也就是在这时间区段内,有关王振华被拘的消息开始从媒体曝光,由于曝光的事件性质恶劣,立即引发舆论重点关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2.5条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权力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时,属于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披露。

  尽管新城控股在回复中表示知情人员在知悉该消息后履行了保密义务,未进行违规交易。但当天下午媒体曝光后,新城控股直到当晚9点才正式披露更换董事消息。

  另外,公开信息显示,7月1日至3日新城控股共有5笔大宗交易,卖方营业部都来自宁波,新城控股也在回复中称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参与相关交易,并已提交名单积极配合核查。而此前,已有两名律师向证监会举报控告新城控股、王振华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涉嫌证券违规,具体结论要等证监会和江苏证监局的核查情况。

  毫无疑问,王振华被抓这一“黑天鹅”事件对新城控股的影响除了经营风险和公司名誉外,更显著的是股价重挫。曝光当天,港股新城发展控股直接下跌23%,随后A股新城控股也遭遇连续三天跌停板,从7月3日收盘时的42.69元到25日开盘时的27.15元,股价累计已缩水36%,对于股民而言,损失可谓惨重。如果能在王振华被抓后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公司获知的相关细节,公开媒体和公众舆论质疑的关键点,拿出足够的诚意,而不是等到上交所发问询函、约谈提示后才在回复中提及相关内容,那么,新城控股的处境会不会比现在更好些呢?这次危机公关也给各家上市公司提了个醒。

  南方日报记者 葛政涵

编辑:潘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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