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评论
广州也将实行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据报道,广州市房管局局长谢晓丹日前透露,广州正在研究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拿到补贴到社会上买商品房。 其实,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不是什么新鲜事物,长沙等城市已经开始实施,用简单的话来讲就是从“补贴砖头”变为“补贴人头”。
从政策来看,“补贴人头”比“补贴砖头”有着明显的优势。一方面建设经济适用房要费时费力,申请者往往要等较长的时间才能拿到房子;其次,政府所建的经济适用房也不一定都让申请者满意,广州去年11月推出的2145套经济适用房,当时就有647套无人认购,而申请者拿到补贴后,则可以选择自己在地段、交通、价格等各方面更加满意的商品房;再有,申请者拿到政府补贴后购买商品房,对于发展商来讲是明显的利好,也符合目前救市的大背景。
但是“补贴人头”政策也不是毫无弊病所在,首先,这与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有关,一直以来,经济适用房因为达到年限后可以出售套利,没有退出机制,而被广泛质疑为“用多数人的钱补贴少数人买房”,其政策保障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在近两年甚至引起了经济适用房存废的广泛讨论。
同时,由于经济适用房存在着明显的利益差,因此,在“补砖头”的时候,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权力寻租和套利行为,最明显的莫过于在目前引起全国性关注的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还有此前媒体广泛报道的“开宝马住经适房”、“经济适用房倒号”等现象。如果缺乏有效监管的话,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后,更加方便这些寻租和套利者的操作,甚至有可能通过制造假材料便可以直接套现货币补贴。
因此,广州在研究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时,也应该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首先在申请者的身份审核把关方面,要考虑如何防止浑水摸鱼,又能拓宽政策的受益面。在补贴额度方面,既保证申请者能够在市场上买到合适的房子,又要尽量减少政府的财政支出,毕竟这是纳税人的钱。
更为关键的是,在政策的执行程序和监督机制上,如何保证政策执行的公开透明。每一项政策都不可能毫无漏洞,关键是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要公开、透明,引入社会各方力量有效监督,才能保证政策的逐步完善。如八城互贷之后,中山等地出现异地骗取公积金以及武汉的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正是这两者的典型案例。 本报地产评论员 邱锐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