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的承受能力集中在3500元/平方米以下。昨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正式发布首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发现广州共有77177户,208927人属于住房困难家庭。广州市政府承诺花五年时间,建设463万平方米的保障型住房解决这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
八成困难户在老城区
据了解,本次调查采用自行申报和入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办法,从去年12月开始到今年3月结束,在广州市辖10区范围内,对8万多户申报家庭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总共有77177户,总人数为208927人,户均人数为2.71人。其中82%集中在越秀区、荔湾区和海珠区等三个老城区,呈现出集中分布在老城区的特点。以住房保障方式统计,符合广州市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有44516户,占58%;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有32661户,占42%.
调查报告总结,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调查对象年龄多集中在30岁以上,以打散工为职业的比例最大,占有效比例的四分之一。其次为无业者和退休人员,三个类型群体合计所占比例近三分之二。而且调查对象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以高中或中专以下学历为主,比例达到90.7%.
从收入情况来看,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主要分布在3000~3999元、4000~4999元、5000~5999元、6000~6999元、7000~7999元五个收入段。户均存款与投资合计为23255.98元,家庭人均存款与投资类资产为8776.27元。
16000多户没有独立厨厕
77177户住房困难家庭中,人均住房面积仅为9.35平方米,有四成集中分布在5-12平方米的区间,户型以1-2房为主,有41475户家庭还住在1房的公房中,不利于整个家庭的居住使用。
根据调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有产权住房拥有率仅为9%,而大多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选择借住和承租,其中很大部分住房困难家庭只能选择和父母同住,承租的住房以公房和房改房为主。
在各类住房中,承租公房的成套率最低,在3万多户承租公房的家庭中,有16298户的家庭没有独立厨厕。
购房承受力在30万以内
调查发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现住区域的认同感、归属感非常高,就近居住的愿望非常迫切,强烈希望能够在原居住区域购房或租房,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困难家庭中希望在海珠、越秀、荔湾、白云、天河等区买房的共有26747户,占84.77%.需要的户型以两房为主,能接受的最小建筑面积以50平方米以上为主。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的新社区中,海珠区的大塘新社区成为住房困难家庭的首选购房区域,可见配套成熟的居住环境具有明显的吸引力。
调查对象对住房的售价承受能力普遍不强,融资能力也十分有限,购房单价承受能力集中在3500元/平方米以下,承受的最高总价集中在30万元以内,承受的最高首付款以9万元以下为主,承受最高月供楼款大多低于1100元/月。希望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的困难家庭承受的最高月租金集中在300元以下,其中以200元以下居多。
编辑:
王卫国 见习记者 杨洋 实习生 汪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