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李瑾律师表示,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依据开发商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约定而定。考虑到开发建设等因素,当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一般都已耗去若干年。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使用期限,直接影响到房屋的使用价值及售价。因此在购房时,购房者可以查看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从而了解预售房屋的情况。如果是广州的楼盘,市民可通过 “阳光家缘”网站的“房地产项目信息”中的“国土证”一栏,查看土地出让年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物权法》:70年后房子仍属于业主
最近,广州郊区某楼盘卖得非常红火,可楼盘周围的居民都知道,这个楼盘所在的地块已经空置了很多年了,最近一年才被某开发商接手开发,所以其土地使用年限还有多久,实在难以确定。
协议转让地块使用年限难更改
记者向该开发商咨询时,其相关负责人也承认,这个地块是他们通过收购前产权公司所得的二手地,但土地使用年限已经过了五六年了,因此现在买楼的业主,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只能从2002年左右算起。当记者问:“是否有业主觉得不划算?”时,该开发商表示,当业主问到土地年限时,他们都会如实告知,业主可以自己衡量后才决定是否购买。
不过,一位刚开发了一幅烂尾地的开发商告诉记者,凡是通过司法途径公开拍卖的烂尾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是可以重新计算的,从重新接手时起算依然有70年的使用期。比如他们目前开发的楼盘,就是去年才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拍卖中买下的,该地块的使用年限从今年1月份开始计算。
不过,据了解,如果不是通过政府公开出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而是公司之间股权转让或者收购回来的地块,其土地使用年限是难以更改的,就好像买二手房一样,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远远不到70年。
《物权法》规定期满可自动续期
虽说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还是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
根据《物权法》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70年之后,只要房子还在,就还是属于业主的。因此对于广大业主来说,维护保养好自己的住宅是非常重要的。
续期费用由谁出尚无定论
尽管法律规定房屋的使用期可以自动续期,可是续期的费用是否要出,以及由谁来出,估计是老百姓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法律界也没有一致的意见。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李瑾律师认为,按照公平、等价有偿的民法原则,购房者已支付的购房款中包括了房屋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至于续期时间的长短及是否付费、付费金额的多少等等,《物权法》并未做相关规定,上述问题有待日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明确。不少开发商则调侃道:“这些问题要几十年后才碰到,现在就担心是否要交钱续期,未免有点杞人忧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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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白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