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顺德区建设局获悉,自8月20日起,顺德区房屋登记费的收费标准将进行调整,调整后,房屋登记费将按件收取。
据悉,调整前,顺德房屋登记的基本收费为每宗80元;调整后,房屋登记费按件收取,住宅类的房屋(包括杂物间和摩托车位)登记收费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的房屋登记为每件550元。
上述房屋登记费包括一本房屋权属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另外,房屋查封、注销及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补领证书的,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经济适用住房登记,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按标准减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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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嘉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