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我是常平镇东田丽园的业主,其中有四栋楼房于2007年就交付业主使用,但至今都没法办理房产证,导致很多业主孩子入户上学、产权保证等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原因是由于开发商资料遗失导致200余套房子没有确权。
记者帮:昨日上午11时,炎热的天气压得人喘不过气,因为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数十名业主顶着烈日,举着横幅集聚在东田丽园楼盘销售中心,希望开发商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
“彩田居7-10座200余套房子,开发商承诺交楼后60天内交资料办理确权手续,但是交楼接近2年了,4栋楼房一直都没有确权,我们根本无法办证,孩子入户上学、产权保证都成问题。”业主郭女士愤怒地说。
围观的业主告诉记者,2008年10月,业主曾找开发商解决确权问题。开发商当时承诺,2009年3月确权,已付清楼款的业主可在今年7月1日前办妥房产证,已付50%及50%以上楼款的业主可在今年10月1日前办妥房产证。若违约,开发商赔偿业主200万元。但是至7月12日,他们发现楼房仍未确权,开发商也没有赔款。而是再次告知他们,今年10月1日前才能办妥房产证,如果再违约,一定会拿出200万元来赔偿给业主。
结果:对于业主提出的意见,东田丽园的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回应,楼房无法确权属于他们的责任。而确权之所以会拖延,是由于施工单位遗失了相关的资料导致的,并非开发商故意所为。开发商一直在努力解决问题,7月2日刚刚办妥关键证书《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涉事的4栋楼房可在7月底确权,符合条件的业主可以在今年10月1日前办妥房产证。对于200万元的赔偿金,陈先生表示,开发商会兑现,但是具体怎么分配还有待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