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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顶部竟是镂空设计!佳兆业城市广场业主怒了

2019-08-26 09:29 来源:南方网

  佳兆业城市广场个别户型阳台顶部是镂空设计。

  “买楼时没人告诉我阳台是这样!”

  近日,业主赖小姐去黄埔区佳兆业城市广场收楼时发现,购买的新房阳台顶部竟是镂空设计,没有水泥板加盖,下雨天会漏水进来。

  更让她生气的是,小区有的同款镂空阳台并未纳入建筑面积计算,相当于是赠送的,“为什么同样的阳台,别人是赠送,我却要花钱买?”

  此前媒体报道一楼盘阳台的洗手盆仅有巴掌大,完全没法使用,遭曝光后开发商承诺整改。如今,业主在佳兆业城市广场收楼发现阳台顶部镂空,且计入面积,认为“货不对板”。虽然开发商表示已告知消费者,承诺加建雨棚,但这种镂空阳台设计之初有无考虑实用性?

  业主投诉

  阳台顶镂空,下雨会漏水

  佳兆业城市广场位于黄埔区南岗,是少有的复式大盘。

  业主赖小姐于2017年贷款购买佳兆业城市广场12栋3503复式单位,赖小姐的姐姐也同时购买了同一户型的楼下3303房,两套房的售价都一样,该楼盘是期房,“当时买楼时,销售人员告诉我们,这两个房间除了房号不同,其他都一样”,赖小姐称。

  赖小姐在2017年7月7日完成支付首期购房款和装修款,等到今年7月30日收楼时,赖小姐竟发现自家阳台是镂空设计,顶上没有水泥板加盖,只有几根装饰性的梁,“下雨都会漏水进来”。姐姐楼下是同样的户型,阳台则和小区大多数的普通阳台一样,有水泥天花板。

  “我们花了一样的钱,为什么我的阳台没盖?”赖小姐觉得难以接受,拒绝收楼。在她看来,阳台是一定要封顶处理,这种类似露天设计的根本不能称之为阳台,而这种露台不应该算作建筑面积,让业主来买单。

  记者见到赖小姐新家的阳台顶部确实没有水泥板盖,只有几根装饰样的横梁,中间呈镂空状,尽管赖小姐的楼上那户阳台有盖顶,但下雨的话,雨水还是会飘进赖小姐的阳台。

  赖小姐质疑开发商此前售楼时没将阳台实情告知她,“起码我有知情权”,如果当初知道阳台是这样的设计,那么她会考虑不买这个楼盘,或是选择其他单元购买。

  “同样的阳台,别人是赠送的,我却要花钱买?”

  赖小姐去小区转了一圈,发现小区的一、二期已经交楼的也有这种镂空阳台设计,但是相关业主们都表示,买楼时被开发商如实告知,而且这种镂空阳台并未纳入建筑面积计算,相当于是开发商免费赠送的。

  而赖小姐所购楼盘属小区的三期,预测面积是100.5844平方米,实测面积是100.6876平方米,楼下姐姐的房屋和赖小姐的房屋面积数据一致。等于赖小姐的房屋是把镂空阳台面积纳入建筑面积计算。

  但是,三期的另几户有镂空阳台的房屋,预测面积比楼下同样户型的少了约5平方米,貌似没有将镂空阳台面积纳入建筑面积计算,但实测后又将相关面积纳入。目前开发商已经对这几户业主发来《关于补交面积补差款的通知》。

  “为什么我们三期镂空阳台要纳入计算,而一、二期的则不需要呢?我们都是一个小区的,这样对我们很不公平。”赖小姐表示,自己上阳光家缘网查询发现,一、二期至少4户镂空阳台没有纳入建筑面积计算。

  赖小姐称,购买该房时均价约3万多元,这几平方米阳台至少要十多万元,别人算赠送,自己花钱买,“很吃亏!”

  南都记者见到赖小姐和其中一户有镂空阳台的业主聊天记录,该业主承认该阳台并未计算在套内面积中,“少算了5方”。南都记者随后查询阳光家缘网,核实该小区的这户含镂空阳台的单元发现,情况确实如赖小姐所说。

  回应

  开发商:可为客户搭雨篷或退款

  赖小姐称,事发后她也多次找开发商广州市兆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佳兆业集团)协商此事,她一开始要求退款并赔偿自己包括银行利息等所有经济损失,但开发商表示只能无息退款,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只同意为其阳台加雨棚。

  针对此事,开发商也发来情况说明:公司已做关于此阳台的培训和告知,并要求售卖前告知客户。在预售合同、预售测绘报告、实测报告等,都显示为阳台,即按照相关规定,阳台一半算套内面积。相关的面积由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测绘所得,开发商无权改变。在得知此客户的情况反映后,我们已与客户沟通,客户提出退房款要求,经过沟通后,同意退房款的申请。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核实过小区含有镂空阳台的有11户,大部分是纳入建筑面积计算的,销售时也会如实告知客户,但确实有没纳入计算的,他们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目前正在以最大诚意和业主协商沟通此事,“帮她加个雨篷”,物业费酌情减免。

  测绘院:将入场进行核查

  赖小姐表示,“我现在就想搞清楚两件事,这种镂空阳台究竟算不算建筑面积?为什么小区有的算了,有的没算?”赖小姐称,不管算还是不算,小区所有住户都应一视同仁,如果确实是政府部门算错了,就要及时纠正错误。

  南都记者就相关问题联系了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派工作人员拿着小区的测绘图纸入场进行核查,如核查后发现测绘报告确实有误,将启动更正程序。

  律师说法

  开发商或涉嫌损害购房者知情权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称,如果合同内容能够推断出双方就镂空阳台约定不计入房屋价款的,则开发商不应另行收取费用。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对此作出约定要计入价款的,或出现的面积误差没有约定如何处理的,那么,在本案多出面积的误差比3%以内是需要购房人承担,剩余由开发商承担。如果最终将镂空的阳台面积计入房价,而其他楼层或同一楼盘的其他房屋的阳台上面是否镂空有不同的设计,开发商对于镂空阳台的情况没有向购房人进行告知的,则涉嫌损害了购房人的知情权,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对购房人进行一定的补偿或赔偿。

  南都短评

  阳台在常人理解中都是有顶的,黄埔区佳兆业城市广场的这款镂空阳台,晾晒衣服不方便,尤其在多雨的广州,更易漏雨,本身实用性差;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排除养花的人喜欢。

  但是开发商佳兆业集团作为销售方,应该在售楼时就明确告知购房者,阳台是否计入套内面积,若免费赠送,自然业主没话说;但你卖房时不说清楚,将阳台算入面积卖给业主,等业主收楼时发现被交付的是一个没顶的露台,再以加雨篷、减物业费来补偿,则有失诚信。

  关于业主所质疑的同一小区同款镂空阳台,有的计入面积,有的没计入,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入场核查清楚,将结果及时发布,解答业主的疑惑。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杨婷

  编辑:李美钰

编辑:喻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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