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全媒体帮帮团记者 谢春年 通讯员 秋石
“一辈子好不容易买个房,却买了个‘烂尾’的!”前段时间,市民姚先生向长沙晚报帮帮团记者反映,他在望城区熙庭原著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屋,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时间一变再变。记者调查了解到,开发商最近向业主书面承诺2018年12月30日交房,如今也没有兑现。
业主:置业不料掉“坑”里
业主吴先生是湖南人,2009年毕业后到深圳打工。前年,吴先生决定回长创业。2017年9月,吴先生回到长沙。因为孩子马上要读小学了,所以他回长沙的第一件事就是买房,最后看中了望城区的熙庭原著楼盘。
吴先生说,当时置业顾问告诉他,2018年3月份交房,“如果能够按时交房,那么我当年底就能入住,小孩子就能就读附近的公立学校,房租也能省不少。”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正式签订合同时,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却变成了2018年6月30日,“当时我也没怎么在意,毕竟房子主体都建好了。”
约定的交房日期没有交房,交房日期又被开发商改到了2018年9月30日,最后又被改成了2018年12月30日。
据多名业主反映,与吴先生情况相似的还有90多人,开发商的多次交房承诺都没有兑现。由于开发商一再爽约,业主们都非常担心,还让开发商出具了一纸书面承诺,承诺2018年12月30日交房。
开发商:约定去年底交房又食言
接到投诉后,记者于一个多月前到熙庭原著楼盘进行调查。在楼盘二、三期区域,记者看到很多公共设施都没完工,室内装修同样处于停摆状态。不过在楼盘内还是能看到几名工人在做绿化,有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是开发商请来做事的。
姚先生告诉记者,其实楼盘停工至少有四年多了,后期消防、园林、门窗、电梯以及排水等配套工程没有收尾,但却一直在正常出售。吴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根本看不到工人施工,由于业主们一直在投诉维权,现在好歹有些工人在施工了。
记者随后来到熙庭原著楼盘售楼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的工程计划,他们将在2018年12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业主。该负责人说,为了尽快交房,他们一方面努力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施工单位沟通,另一方面加快销售回款。现在所有房屋已全部封顶,后期配套工程也在一一落实,“我司将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逾期责任,请业主们放心。”
然而昨日有业主致电记者,这一次开发商又食言了,说要将交房时间再推迟3个月。
住建部门:建设和施工单位矛盾影响业主收房
记者从望城区住建部门了解到,熙庭原著二期、三期项目由湖南东马国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湖南省新明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湖南展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因建设、施工单位矛盾纠纷较大且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长期停工导致业主不能按时收房。
望城区政府2018年7月3日已组织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住建局、住保局、规划分局、白沙洲街道分管负责人就熙庭原著二期、三期建设问题召开了协调会议,但施工单位仍未按会议明确的要求申请复工,此后还进行过多次协调,但建设、施工单位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望城区住建部门表示,现建设单位已寻求走法律途径解除与施工单位的承包合同,变更施工单位,完成后续施工内容。
望城区住建部门负责协调工作的谢先生告诉记者,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矛盾没有得到化解,交房的事这几年来一直就是这样拖着。“如果建设方与施工方能协调,他们也不至于闹到上法院这一步。”谢先生说,住建部门仍将尽力促进问题的解决。
律师观点: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对此表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依法支付赔偿。
此外李健律师还指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购房人还可以将逾期交房发生的租房、维权等费用一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