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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丨推动农村土地集体产权改革,加速要素市场建设

2020-04-28 09:1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农村土地改革则是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双重核心所在,理应作出历史性的改革,释放中国经济增长新空间。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期间听取了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中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由来已久,今年则要求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已有的15个整省试点省份被要求做好检查验收工作,非整省试点省份要全面推开改革,力争改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涉农县(市、区),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可以看出,这是当前中国改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比较丰富,面比较广,但焦点在于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同时,也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与生产要素,集体土地则是农民主要财产。因此,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涉及经济体系的市场化以及社会分配的公正性。事实上,与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式与命运息息相关。

  当前,中国正在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其中包括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等等。

  去年一月公布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则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农村土地改革的初心就是让农民受益,享受财产收益。

  当前,继续提升城市化率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潜能所在,同时继续提升工业化,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日前,发改委印发了《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 其中还提到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

  发展大都市城市圈,吸引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需要更多的土地承载。但现有的土地征收和拍卖政策导致土地成本居高不下,过高的住房价格以及由此带来过高的经济成本都会潜在地阻止农业人口的转移。也正是当前的土地供给垄断与招投标方式导致中国资产泡沫较高,金融风险较大。

  可以看出,如何处理好土地问题是当前中国经济持续发展以及防范风险的重要内容。用地制度改革也是要素改革关键内容,其不仅是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改革,而且也是增强中国经济安全的重要举措。

  当前,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改革则是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双重核心所在,理应作出历史性的改革,释放中国经济增长新空间。

编辑:潘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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