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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广州发文!开发商必须这样卖房,10月起执行

2021-09-10 09:52 来源:南方都市报

  10月1日以后,广州楼盘销售中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采用“无理由退房”方式销售时,须明确退款时限。

  9月9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各区住建(房管)部门、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租赁所)加强监督检查,督导属地企业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矛盾纠纷。

  文件有六页,主要明确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不能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证明文件、销售价目表、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要现场公示。

  三、采用“无理由退房”方式销售时,须明确退款时限。

  四、未建成招生的学校、幼儿园及尚未建成运营的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要明确告知购房者存在不确定性,不得欺骗或误导购房者。

  五、项目周边的不利影响因素必须公示告知。

  记者:邱永芬


编辑:苏若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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