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9月26日,光耀集团在其微信公众号“光耀集团管理人”中发布公告,宣告公司正式破产。
公告指出,惠州中院于2017年12月11日依法裁定受理光耀集团破产案[(2017)粤13破19号],并于2018年2月26日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及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光耀集团管理人。
经本案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光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均未获得通过,光耀集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应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情形,管理人已于2021年3月15日依法向惠州中院提请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该公告表示,惠州中院于9月8日出具(2017)粤13破19-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下一步管理人将在法院的指导以及全体债权人和购房者的配合下,依法推进破产清算工作。
公开信息显示,光耀集团2002年在惠州成立,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曾开发“光耀·荷兰水乡”“光耀城·先生的湖”等项目,并曾荣获“广东房企品牌价值TOP10”和“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等荣誉。
2010年时,光耀集团年销售额达到40亿元,并开始向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多地布局开发。但这种迅猛扩张的态势也为日后埋下祸根。
2014年5月,突然有消息显示,光耀地产因多个楼盘无法交楼而濒临倒闭,尽管光耀集团随后发表官方声明,称濒临停业或已经停业的消息不实,但承认了资金层面因调控存在较大压力。
当时南方都市报曾采访光耀董事长郭耀明。当时郭耀明曾表示,这几年的盲目扩张,借收购新都酒店和染指矿业借壳上市,两次重组告败,以及规模15亿元长达3年的民间借贷款把光耀拖入资金泥淖无法自拔。并表示资金缺口有3亿至5亿元,只要能找到这笔钱,光耀就能缓过来。
但此后几年,光耀集团并没有等来生机,到了2018年1月,惠州中院公告称,已于2017年12月受理光耀申请破产重整。根据当时发布的《关于光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竞争方式制定管理人的公告》,截至2016年6月底,光耀集团资产清查额约640.34亿元,负债清查总额79.74亿元,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产生的负债约26.21亿元,以上债务共计近106亿元,负债超百亿。
根据光耀集团管理人此次发布的公告,宣布重整后,《光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过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均为通过。因而光耀集团最终走向了终止重整和破产的道路。
根据天眼查平台信息,光耀集团当前涉及法律诉讼达924条,欠税总金额达6513.39万元,涉及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多达18条。
记者:葛政涵
来源:南方+